| 我跟一女孩从98年左右开始同居,2000年以供楼方式购得20万左右的房,2001年装修,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结婚,房子还有8万左右没供完!在这期间我一直不想结婚,她现在30岁,而我只有28岁,在心理上一直因为责任维持这么久,现在很难维持下去,因为我的身体已经垮了 但在两年前,我有了新的女朋友,现在我想与前女朋友分手,想问下,我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与后女朋友一起有没触犯重婚罪? 若我将房子的其他财产全部赠送给她,她还会有什么可以起诉我? 若我想平分财产呢?(前几年我投入的是她几倍的资金,因为我有证据收入超过她几倍)
答:你没有犯任何罪,她也不能起诉你。不存在财产分割,是谁的财产就归谁。 但你可以给予她多一点,从情感上毕竟你另有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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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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