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个七个月小孩的母亲,因夫妻感情破裂我想单方面提出离婚。我夫妻共有一套价值四十多万的按揭房,已付一半。已付的一半中有十万是我父母给的。我父母讲如果我们有婚姻关系,这笔钱给我们用,如果关系破裂,他们要将这笔钱收回。请问我们夫妻的财产应如何分割?另外小孩是否可以判给我?小孩的抚养费可否用房产支付?
答:1、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三条、 第三十一条 2、关于子女归谁抚养和费用:哺乳期间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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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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