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原住老城区,后拆迁,用拆迁补偿款购买了一小组房。由父亲与刚结婚1年的后妈居住。其间,瞒着我们二个女儿去做了将该房产由后妈继承的公证遗嘱。又1年后,我父亲因病去世。我们两个女儿没有分到一点遗产,(包括父亲多年积蓄约共计9万存款也让后妈独吞了)。我们两个女儿,非常不平衡,觉得不满意。请律师指点能否通过法律起诉来争取一点本该属于老爸传给女儿的财产?请百忙中指点,谢谢!
答:如果该财产确实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他又确实做出了那样的遗嘱,那么在法律上是完全合法的。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他做也这样的遗嘱也无须征得其他人的同意。 如果说你们可能对相关财产有些权利话,在法律上还有这样的可能:如果该房产及存款中存在你母亲或者你们的份额,对你父亲以外的份额你父亲是无权处置的,你们可以主张权利。但如果确实全是你父亲 的个人财产,就没什么办法了,你们就尊重他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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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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