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软件下载 | 律师加盟 | 法律论坛
法律咨询
关于本站
加入收藏
联系本站
| 首页 | 民法 | 刑法 | 经济 | 权益维护 | 损害赔偿 | 申诉和再申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百姓万事通 | 聘请律师 | 法律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损害赔偿网 >> 文章中心 >> 民法 >> 离婚 >> 离婚咨询问答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房产继承          【字体:
房产继承


    北京。96年父亲单位售房时,我出钱以父亲的名义买了房(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买时说好将来房子给我(没留书面文字)。父亲去世后,哥哥不来看望母亲也不给赡养费(至今已有四年)。母亲现去世了,留下遗嘱将她的房产给我。现哥哥说要继承父亲那部分房产(按法律规定哥哥能继承房产的1/6)。请问能否因为哥哥不赡养母亲而少继承或不继承房产?或将哥哥该继承的房产与应支付的赡养费相抵?


答:如果没有证据,哥哥还是可以分的,但是法律上讲,不赡养母亲不构成少分父亲财产的理由。

更多内容,请访问: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24&ID=4498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30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房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