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软件下载 | 律师加盟 | 法律论坛
法律咨询
关于本站
加入收藏
联系本站
| 首页 | 民法 | 刑法 | 经济 | 权益维护 | 损害赔偿 | 申诉和再申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百姓万事通 | 聘请律师 | 法律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损害赔偿网 >> 文章中心 >> 民法 >> 离婚 >> 离婚咨询问答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去法院离婚和去民政局离婚在 追讨抚养费上有何不同          【字体:
去法院离婚和去民政局离婚在 追讨抚养费上有何不同

去法院离婚和去民政局离婚在追讨抚养费上有何不同?我和我老公分居已有二年多,他在这二年多做生意欠债几十万,现在他提出离婚,我要负担这些债务吗?我知道他在外包二奶,还知他的住址,但我没证据,我可以去公安局要求他们帮我调查吗?公安局会受理吗?要不要收费?请解答,谢谢!

答:去法院离婚和去民政局离婚在追讨抚养费上有何不同?
去民政局离婚其中之一必须是对子女抚养费上达成一致。
去法院离婚是在法庭调解或判决子女抚养费问题。

更多内容,请访问: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24&ID=2498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