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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涉及的过错 | 热 | 【字体:小 大】 |
| 离婚涉及的过错 | |
| 我们有一套房子,94年结婚,当时住他原单位的房子,后他调动工作分了现在的这套住房,原单位的住房退了,98年(可能是吧,我记不清了)福利分房,我们买下了,用的是他的住房公积金和家里的存款。我想问:如果离婚,房子可能判给我吗?他有过错,现在被公安局涉嫌犯罪刑拘取保候审。另外我和有一处住房(承租房)。还有财产我是否可以多分一些?谢谢! 答:离婚涉及的过错仅仅是指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况: 更多内容,请访问: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24&ID=3910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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