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去年的时候认识他,在他激烈的追求下我们成为了男女朋友关系,后来我怀孕了,他也没有逃避责任,和我一起去见了我的父母,也在我父母面前表示会对我负责的,因为当时考虑到事业尚未成熟的关系,我去了医院流产.他是泰兴人不是上海人,来上海工作的,这个时候他告诉我说他不想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他的一个朋友在上海开公司,其中有快递的业务(在浦东),他的朋友表示说浦西的很多业务他无法去做,所以想找我的男朋友合作,他也挺感兴趣的,也想在上海闯一番事业,就辞去了原单位的工作.然后我们就在黄浦区到处找房子做办公室,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满意的地方,当时他的身份证找不到了,而且房东也不愿意把房子租给外地人,就用了我的身份证.他说他回老家贷款了2万元来投资上海这里,但还没有办好,身边的钱不够,我就先把房租垫了出来,说好是问我妈妈借的!…… 他说2月5日回上海,和房东说好2月6日晚上7点半交房租的.但是我迟迟等不到他的回来,打电话给他他说钱拿到了,问他为什么不回来.他也支支吾吾的,这个时候我开始怀疑他了.经过我多方查证才知道他在老家已经有老婆和小孩了,我再打电话给他,希望他能快点回上海,因为找个时候我也怀孕了,到现在都快5个月了,当初是他说要留下这个孩子的,但因为欠了我父母的钱也不太好说,就打算在他把钱拿回来的时候,把该还的钱还了,公司开始运作了就和我父母说. …… 我没有证据去证明他借的钱,但是朋友都知道.可我该怎么办呢?说实话我好害怕,我和我的家人以后怎么做人呢?我的孩子怎么办?法律是公证的,但是也是讲证据的,我实在是拿不出来证据去证明他欠我钱啊!如果可能我还是希望他能对我和我的孩子我的家庭负责..律师请您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呢?
答:防人之心不可无。经过努力,钱是可以拿回来的,也可以追究对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但心理的伤害是无法用钱来弥补的。善良的人们,切记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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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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