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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回避            【字体:
公证回避

公证人员有哪些情形,应当自行回避?
    答: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接触该公证事项的翻译、鉴定人等有关人员。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公证书作成前提出。

公证处人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答: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的回避,由本级司法局局长或副局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
  回避决定作出后,公证处应当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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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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