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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字体: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如何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封闭式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封闭式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一)基金运营业绩良好;
  (二)基金管理人最近二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哪些情形基金合同终止?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
  (一)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终止时应当如何进行清算?
    答: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
  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
  第六十九条 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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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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