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前我单位集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当时由各个员工签字同意集资,并每人按级别缴纳了一定数额的集资款,级别越高可缴纳越多,换回一张白条,内容如下: 。。。。。。。。。。。。。。。。。。。。。。。。。。。。。。 收据 今收到**交来投资款**元。 收款人:***有限责任公司(本人注:盖我单位财务专用章) (***(我单位名称)代章) 注:凭此据换正式收据 **年**月**日 。。。。。。。。。。。。。。。。。。。。。。。。。。。。。。 一年了,目前的情况是:1.白条没有换成正式收据,依然是白条; 2.从来没见过公司章程,更没在上面签字; 3.公司也从来没有公布过财务状况;没听说过谁是董事会成员;没分过红。 请问:我这样算不算股东?如何申请撤资? 另外,我单位许多普通员工对此有许多不满,但敢怒不敢言,请问单位这样做算不算非法集资?如何让大家的资金安全?
答:已经实际投资,是公司的股东。但手续应进一步完备,工商作相应的变更等等 你们应该行使股东应有的所有者权益、知情权等。如果敢怒不敢言,只能视为放弃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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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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