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底,张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2003年6月张某为逃避债务和妻子离婚,把全部家产都给了妻子,又以借款期限到2年为由,在2003年10月写过了借据后出逃,李某知道后向法院起诉,才知道张某已离婚,(李某保留了张某写的2001年的借据复印件),请问张某离婚时向法院隐瞒了借款的事,李某可不可以向法院申请张某的离婚无效,还有张某的妻子有替张某偿还的义务吗? 答:主张离婚无效是不可能的.因为离婚不单解决的是财产问题,还有身份问题. 对于此种情况,如果李某能证明欠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以你所说,如果从2003年10月的借条中不能看出此借条与此前借款有关,李某的主张是很有难度的.
更多内容,请访问: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8&ID=11585&page=3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