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与另一人成立一家软件公司,对方出资现金占大股,任执行懂事,从不参与公司管理,由其女儿全权代理(兼会计,公司注册由她办理),我出少量现金股,任监事,主要负责技术工作,事实上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成立一年后,由于公司效益很差,我不得不再找份工作,这之前与另一股东商量,对方也同意我到其他公司上班,用空余时间继续这边公司的工作,其他一切照旧。我到其他公司上班后,双休还有晚上经常回原公司上班,对公司的一些文件签字审核,平时也通过电子邮件与原公司员工沟通,包括任务的分配等,这种情况持续一个月后(这段时间,原公司我原先一直用的手提电脑也基本上都由我带着使用),双方矛盾出来,我与原公司的工作时断时续,最后对方更换门锁,我无法进入办公室。后来对方又向公安局报案称我盗窃手提电脑,最后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前段时间对方又向法院起诉。搞得我精疲力尽,可是我现在退不了股,又不能怎么样,成立至今对方没有给我任何有关公司经营报表,连公司章程也没给我,我也不知道公司实际情况,后来我查了公司的注册信息,发现许多情况与事实不符。现在我除了要继续接受损失,还要经常被对方欺负,真是冤大了,拜托各位专家指点指点,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答: 无论是对方起诉你归还电脑还是源代码,你在应诉中表明自己的意见陈述事实就可以了。 至于你所说的对方在工商注册中的问题,及公司管理中你无法看到报表等事,你可以整理相关证据,然后起诉对方。 其实对方无非是在找你的麻烦,你也可以找到对方的过错提起诉讼,找他的麻烦,也许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就有机会和解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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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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