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以技术入股的方式与另外2位股东签定了公司发起协议,协议中规定了 1、在协议签定10日内开始办理公司注册手续(这里只写了去办理,没写清楚办理完毕的时间。) 2、规定我必须在公司工作满5年,否则就要交纳违约金为“出资额”的2倍(是不是意味着公司注册资金为10万,违约的话我占20%的股份就要赔4万?可是我是以技术入股的,公司注册资金我不负责的) 3、协议中还写明了公司开办费用由另外2个股东解决。我负责公司技术工作。 协议签定后,我就在另2个股东原来注册的公司负责技术工作,但是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现在4个月过去了,我只在7月份收到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至今没有注册下来。而且提交公司注册申请的《企业章程》、《公司注册申请书》我都没见到,没有签字。但是中间他们使用过我的身份证。 请问律师我现在如果不想跟他们合作,算违约吗?有什么后果?我现在希望到工商取消注册申请可行吗? 我们的协议关于违约赔偿的条款有没有法律依据?
答:首先,你与另外两个股东所在的现在的公司的工作关系,与你们要成立一家公司及你承诺工作 五年不是一回事,在新公司成立前,你是否在原公司工作,与成立新公司并无法律上的联系。 另外,关于成立新公司的事,你可以以股东的身分向对方了解情况,如果手续齐全,不太可能 用四个月的时间,然后根据新公司的成立情况来决定一下步你能做的事情。最好是其他股东出了些问题,这样你就有充足的机会解除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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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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