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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新有限公司的问题          【字体:
成立新有限公司的问题

我和另一人合资(各50%)想成立一家国际货物代理运输公司,现有三个问题请教:
1\我现在一家国际货物代理运输公司的一个办事处担任经理(非法人),我可以担任新公司的法人代表吗?(未辞职之前或原公司同意并出具证明)
2\如果新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都由另一个人及他的亲戚担任,会有什么不妥的地方或者会发生什么不良后果吗?
 
 答:1.在工商注册时不会审查这个,当然也不必出具相应证明.  但从实践及安全的角度讲,最好取得原公司及新公司的书面认可.
2.3.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为一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当然,从对非法人股东的利益及公平角度考虑,最好不要出现这样的情况,但不是法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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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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