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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形下,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字体:
在什么情形下,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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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s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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