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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字体: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股份公司监事会的设置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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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s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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