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个体工商户如何进行受理、审查和准予登记? 答: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如何登记? 答L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 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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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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