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采取哪些方式提交申请? 答: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二)直接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场所; (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以此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在发出申请后5日内,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原件。
问: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答: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问: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答: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问: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答: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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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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